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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之女再谈“中威船案”:国家早统一 民众早得益

即使1949年11月14日父亲在上海常德路寓所病逝,我家也还在上海,但顾维钧先生等还在锲而不舍地推进两轮对日索赔之事,直至1952年才不了了之。

台湾大学萧明礼博士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的《抗日战争研究》2016年第1期上的《对日求偿“顺丰”、“新太平”两轮强征案的历史考察》的论文,还原了父亲陈顺通先生所经历的这段鲜为人知的索赔历程。

第二:东京的诉讼(1960年代-1974年)

1958年,人民政府在得知我家对日索赔之事后,便精心安排,使这些铁证能顺利带到香港。

那年3月,大哥陈甫康因卷入刑案为某邪教私套外汇、安排人员往来、代为联络等罪行而遭逮捕。

在狱中,陈甫康向人民政府立下要继续向日方索赔两轮等的“立功计划书”、“具结书”,要求向人民政府戴罪立功,以及父亲在美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的巨额外汇要有人处理,方才获得“宽大处理,予以释放”。

出狱后,人民政府同意陈甫康接受我们母亲戴芸香女士之委托到香港定居,处理父亲遗留下在各地的数百万美元的巨款,以及开始对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