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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被判死刑的6个“老虎”,死有余辜

2020年7月,在天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判了死缓,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审理查明,赵正永犯受贿罪。

从2003年至2018年,赵正永利用担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代省长、省长、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敛财7.17亿,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在白恩培案中,法院认为,白恩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在邢云案中,法院认为,邢云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邢云多次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依法应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