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指定的法官,那必须得是能执行好的法官。如果执行不好怎么办?开掉换另一个能执行好的,然后把违反国家意志的法官给拉“黑名单”。所以,在国安法的约束下,法官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被规范好了,法官就没有过去那种随意的自由裁量权了。
大家想想看,这样一个逻辑下,是不是“港独”的末日来了?不但是“港独”的末日来了,所有试图颠覆中央政府的反国家的人,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将被依法严惩。
而且,针对相关国家的干预,直接依法禁止,同时对那些有恐怖主义行为的直接适用国安法。这就意味着,过去所有“港独”们干的坏事,美国、英国在香港干的坏事,都不能再干了,否则港警直接抓人。
尔后,直接在中央指导下,由国家派出机构指导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来进行执法,任何人不能干涉。为啥美国、英国听到中国要在港推国安法有那么剧烈的反应?
那是因为,他们过去在香港巨大投入用来颠覆香港、颠覆中国的机构都要被拔掉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将会被严惩,他们未来将无法再通过香港干涉中国。还有那些“港独”为啥如丧考妣般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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