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所以在“港独”去年大闹后,国家终于下定决心,铲除香港分裂祖国的荼毒,强化“一国两制”的前提——“一国”。
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
根据《草案》内容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这就意味着,国家在港推行国安法不只是做个条文,而是在港设立监督执法的机构,要监督整个国安法的执行,任何反国家、颠覆国家的势力,都在将执法过程中覆灭。
港版国安法,总结起来主要是针对四个范围:禁止分裂国家、禁止颠覆中央政府、禁止外国干预、禁止恐怖主义行为。
禁止这四种行为的关键是什么?
就是立法后的执法,如果没有成熟的执法逻辑和强有力的执法体系,相关法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根本无法遏制上述四种破坏行为。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成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就是将指导和监督特区政府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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