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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更深一步讲,检察机关对这几起正当防卫案件及时进行监督、纠正,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李宗胜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贯穿到立法、司法过程中,这些指导性案例使公众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去考量什么是正当防卫,让善意的行为得到法律保护,让恶意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这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核与宗旨所在。”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中有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作出立法解释。

尚伦生表示,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有三种情况,而就一项特殊的法律制度而言,这条规定过于原则。法律规定的原则性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尤其对于比较复杂的情况。

他说:“法条中规定的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践中如何认定?对方连续进行的侵害可能很容易判断,但比如对‘隔几个小时打一棍’的行为如何认定?这几个小时的间隔中,受害人算不算是正在遭受不法侵害?可不可以进行防卫?在这种间隔实施的侵害行为中,间隔如何掌握、如何防卫才算是在必要限度内?对这些问题,在实践中争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