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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表示,司法机关的认定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的价值取向,从“昆山反杀案”到“福州赵宇案”再到“河北涞源反杀案”,一系列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都表明公检法系统在执法过程中,越来越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每一个案件的判决中,不仅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是以法律的名义宣示,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弘扬见义勇为、反对麻木不仁、摒弃见义不为,如果是相反的判决,再面对不法侵害,很可能就没人愿意出手制止了。”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注意到了最高检去年12月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4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昆山反杀案”入选其中。他表示,这些指导性案例能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话题第一时间给出权威回应,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

“特别是‘昆山反杀案’一时掀起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众议。”李宗胜说,正当防卫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模糊地带,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绝对正当防卫?执法和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如何判定存有争议。在这种背景下,最高检发布的包括“昆山反杀案”在内的4个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指导性案例都极具指导性和实践性,给出了正当防卫一个相对具体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