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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近况:陈满狱中度过20多年无罪获释 陈满冤案 海南陈满案事件始末

全家福

1991年春节的全家福

20多年狱中生活终被无罪释放,陈满度过了24年后的第一个与家人在一起的春节并拍了全家福,父亲陈元成在拍照时眼睛都笑眯了。大嫂李宇琪翻出1991年春节的全家福,当时陈满抱着大哥的儿子陈畋,现在侄儿已经长大并已婚,24年后的全家福,多了侄儿媳妇王怡然。

此前报道:

新华网海口2月2日消息,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月1日,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傅勤代表海南省高院向陈满鞠躬致歉,并送上5000元慰问金。

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13日,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海南省高院提出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审理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于2015年12月29日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开庭再审此案。2016年2月1日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法庭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

海口凶案

那几乎是海南最引人注目的一年。

1988年4月,海南省政府正式挂牌。据说,那一年有十万青年来到这个中国最南端的海岛。陈满正是其中之一。

“也不是说要赚多大的钱,就是想去自我实现一下。”马力勇和陈满相识多年。当年,两人一起在原单位办了停薪留职。

背着铺盖,揣着千把块,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1988年的春节刚过,陈满和马力勇、王福军等8个四川老乡,落脚在离家千里的海南岛。

而后,各自命运却南辕北辙。

1992年12月末的一天,民警突然找到王福军。“一开始就说,‘你可能再也见不到陈满了’。”

这句话让王福军彻底懵了。“说是陈满可能死了,被人杀的。”

王福军提出去看看尸体。那副惨状至今让他不寒而栗—脖子被割得极深,近乎断裂,整个人被烧得面目全非。

但王福军一眼就认出:死者的真实身份是老钟。

据澎湃新闻了解,老钟是四川某公司驻海口的工作人员,时年46岁。其公司在振东区(现已并入美兰区)上下坡村109号的房子,平时由他看管。陈满曾是这里的租客。

王福军后来才得知,原来民警在老钟的身上搜到了陈满的工作证,才会以为死者是陈。

1994年11月,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认定,1992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从宁屯大厦去往上坡下村109号,将老钟杀害,并焚尸灭迹。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死缓。

海口检察院认为判决过轻,当即提起抗诉。

1999年4月,海南省高院审理后,依旧维持原判。

海南省高院的裁定书称,海口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并无不当,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可不立即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