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0日,在厅治安总队的组织指挥下,专案组一举将赵某某抓获,当场查获赵某某用工业盐翻包装食用盐黑窝点两处,一处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岭社区,查获工业盐3。35吨,电子秤1台,食用盐包装袋106个;另一处在贵阳市云岩区大凹村忠俊砖厂内,查获工业盐19。85吨、已翻包的假食用盐6。95吨、封口机1台,包装袋69个,封口线一团。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自2013年10月刑满释放后(曾于2012年因非法经营食用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为牟取非法暴利,不思悔改,从操旧业。大肆从湖南、广东等地购进工业盐,经翻包分装后,以每吨1350元至1450元的不同价格,假冒食品加工盐销往贵阳、毕节、安顺等地。
为逃避打击查处,赵某某以经营化工原料为幌子,不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开户开卡,不与购盐户、送货贺驶员、翻包分装工人等见面,交易完成后由驾驶员或购盐户将盐款汇入指定账户,或由其信任的人代收款等方式,潜藏幕后,坐收渔利,妄图以零风险的方式全面扩大非法交易。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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