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省盐务管理局贵阳分局和贵阳市经开分局治安大队的支持配合下,大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贵阳市经开区将犯罪嫌疑人邢某某抓获,捣毁其生产、销售假盐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已包装的假冒“碧源”牌食用盐12余吨(301件)、未加工的工业盐1。55吨、制作生产设备一套及若干包装物品。经查,犯罪嫌疑人邢某某生产的假冒“碧源”牌食用盐主要销往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七星关区等地。民警于2014年11月19日将邢某某下线郑某某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邢某某交待,其生产、销售的假食用盐所使用的工业盐主要来源于贵阳市的一个女人。2014年11月20日,在省、市、县三级专案组民警在贵阳市盐务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跟踪蹲守、走访摸排、信息比对等艰辛努力,初步掌握了赵某某销售假盐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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