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徐希平所主持的12个人类基因研究项目,在生命伦理、监督管理和确保参与者的安全等多方面,存在“广泛而严重”的违规。
哮喘病项目在进行三年之后,才提交哈佛有关机构进行伦理审查。那就是先斩后奏了。
美方的调查通报公布之后,应《瞭望》周刊之邀,我和汪延就此再次做了一篇报道,题为《哈佛大学在中国的基因研究违规》。
在这篇报道中我们再次提出了一些问题:
这些最终被证明违规的研究项目,为什么会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在中国的土地上通行无阻?
中国方面正式批准的项目与实际进行的项目数量能够差出这么多,说明了什么?
怎样保护我们在基因研究中的权益?
我感到,虽然美国政府调查承认哈佛项目违规,但是他们主要把板子打在研究者个人的身上,而回避了机构的责任。
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我在2002年4月29日的《中国日报》再次发表了一篇英文评论,我原来的题目是“Institutional Indecency”,批评美国有体制性的不良行为。中国日报的编辑把题目改成了Harvard project violates farmers’ rights。
哈佛项目践踏农民权利,委婉一些,但也很尖锐。
我在文中说,我们在中国,看到来自哈佛大学这样著名机构的研究人员,从事有违生命伦理原则的项目长达十年之久,深感震惊。
我提出,这么大范围的违规,不能仅仅追究项目负责人个人的责任。美方有关机构的不道德也应追究。
比如以审核严苛著称的NIH,为什么会批准一个人这样多的项目?徐希平所在的哈佛大学,最早给项目投资的千年公司,作为管理方和出资方,难道没有责任?
中国一有什么问题,美西方的媒体报道都会归咎于政府。而哈佛大学的基因项目有问题,美国媒体的报道一开始还是把板子打在中国政府身上。
到我们介入调查了,我们才看到这样的事实:美国存在严重的机构性或者制度性违背生命伦理的问题。而他们对此却置若罔闻。
我在《中国日报》的这篇文章,美国人体研究保护联盟网站全文转发,并在按语中认为我的质疑有道理。
这也说明我一开始选择的调查重点是对的,调查哈佛项目是否违背生命伦理原则,更容易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共鸣。
以上就是我作为一个新闻人对美国的机构在我们中国猎取遗传基因的一个记录。
5新冠疫情
这个基因争夺和现在还没有结束的新冠疫情有没有联系呢?
直到2003年非典以前,我对这些基因项目的关注角度,除了它们违规,践踏了我们的知情权之外,就是谁得利?谁受益?
他们做基因采样的目的好像很明确,就是将来形成治疗有关疾病的专利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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