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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加大失信成本

这只是税务机关公布的“黑名单”案件中的一个。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10340件。其中,2018年1至6月,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通过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实现多领域、跨部门合作,改变过去一罚了之、信息孤岛的状况,切实加大了纳税人失信行为的失信成本,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以达到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目的。

遵义某医药公司也曾是“黑名单”上的一员。扩大企业规模过程中,该公司在纳税时隐匿销售收入7000多万元。2017年,遵义市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和处罚决定,追缴其少缴税款1850余万元,加收滞纳金160余万元,处以罚款67万元,并将其纳税信用降为D级。

然而,该医药公司在收到处理处罚决定书后拒不缴纳税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企图长期拖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