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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大庆,内蒙古要为群众办16件实事,快看看都有啥?

九、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认真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老龄办发〔2017〕1号)。2017年,投入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督导盟市、旗县(市、区)足额配齐配套资金,为全区436万具有内蒙古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及时足额发放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再就业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接续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好退役士兵的基本权益。

十一、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投入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主要购买社区居家养老、社区文体活动、社区社会工作等9类社会组织服务事项,使直接受益群众达到4万人以上。进一步健全购买服务事中绩效跟踪评价机制,加强事中监管,提升群众满意率。

十二、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强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86亿元,支持盟市示范老年养护院、旗县养护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等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带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持续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