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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盗窃70万 月薪7万还要偷

  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财物所有权人不备的情况下,将巨额现金及财物带离所有权人的居所,其行为相对于财物的实际所有人而言是秘密窃取。陈某以秘密窃取的非法手段破坏财物所有权人对财物的支配关系,并取得对财物的支配控制权,其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故驳回了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聘请教师来家中授课时,最好不要仅留未成年儿童在家,尽量由成年家属陪同。家中财物应当放置在隐蔽位置并且上锁,切勿给人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