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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八字不合悔婚 女方已怀孕

  同居女友怀孕并已宴请亲友宣布订婚

  但10天后离奇一幕发生了——

  “八字不合”就悔婚 他拿婚姻当儿戏?

  核心提示

  90后女孩小韦和男友小苏恋爱两年多,小韦怀孕后,双方准备结婚,甚至在小韦的家乡已宴请亲友宣布订婚。没想到小苏却因为听说他与小韦的“八字不合”而悔婚。万般无奈之下,小韦只好选择流产,并将小苏告上法院索赔5。7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万元。小苏的理由是小韦有失诚信悔婚,侵犯了她人格权下的性权利。恋爱结婚不成,是否就侵害了一方性权利?昨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离奇侵权案。法院当庭认定,小苏侵害了小韦的健康权,应赔偿小韦各项损失1。7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2万元。

  离奇案件

  男女因 “八字不合”悔婚

  小韦是都安人,今年刚满23岁,原在武鸣工作。2013年4月,小韦在网上认识了大她一岁的小苏,小苏在南宁工作。当年5月,两人见面后互生好感,开始了一段异地恋。这样相恋了两年,2015年7月,小苏萌生了想结婚的想法,小韦便辞职到南宁,与小苏同居。

  今年初,小韦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女友怀孕,结婚顺理成章排上日程。今年2月4日,小苏和家人来到小韦老家准备提亲。当天,小苏家人按风俗给了小韦父母1。5万元。小韦的父母就用这笔钱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参加,并向他们宣布小韦要结婚了。同时,小韦的父母还提出,要求小苏家按照习俗在结婚时送小韦家一头猪,但因路途遥远,可以给5000元由他们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