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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好人意见出台 政府设立奖励方法

  广州市海珠区发布了关于《海珠区奖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意见(试行)》,然而就是这个在作为全市首个好人领域的奖励礼遇实施意见,明确的就是向社会清晰传递了“好人好报”的价值观念。

  分别奖励1000元~20000元

  社会发展需要正能量的引领和推动。近年海珠区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着力打造“好人”文化,先后涌现出赵广军、李玉枝2名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7人,“广东好人”4人,“广州好人”49人,形成独特的海珠好人“群星现象”,构建具有示范价值的道德建设“海珠样本”。海珠频现好人得益于“好人有好报”的制度保障。近日,《海珠区奖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出台,对好人模范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关爱,在精神上给予嘉许嘉奖,为营造“敢于做好事、好人有好报”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保障。

  根据《实施意见》,礼遇和帮扶的范围和对象为由海珠区申报,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以及入选全国、省、市、区级好人榜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中国好人”、“广东好人”、“广州好人”及提名奖,“海珠好人”获得者,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奖金在1000元~200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