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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吨污泥污染 村干部勾结私排污染物

  2009年8月22日,京城最大一起环境污染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5年间,曾任污水处理厂技术员肇事人北京环兴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涛在门头沟永定镇坝房子村村东吴某承包的砂石坑中,处置污泥约500吨;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何涛等人,在永定镇上岸村村东刘某承包的砂石坑段处置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污泥约4000吨,在蒋某所承包的砂石坑段处置污泥约2000吨。

  由于污泥散发的臭味高达5级(最高为6级)的有害气体,对该地区环境造成重大污染。门头沟法院一审以环境污染罪依法判处何涛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