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事实证据俱在,爱立信在2019年与美国达成和解协议,与纽约南区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签订了暂缓起诉协议(DPA),并同意接受为期三年的审查。
和解,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方面,要有背锅的人,爱立信开除了49名涉嫌不当行为的职员。
另一方面,爱立信支付了5.206亿美元的罚款,同时还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了大约5.4亿美元的罚款,合计10.6亿美元。
要知道,彼时,爱立信一年的净利润才2亿美元。
万万没想到,在这三年的审查期内,爱立信又被发现了问题。
按照美国司法部的说法,爱立信未能如实披露涉及该公司在吉布提和中国的行贿计划的“所有事实信息和证据”,也没有披露在伊拉克实施类似计划的潜在证据。
简单地说,爱立信没有全部坦白。
这意味着,爱立信违反了暂缓起诉协议。
所以,爱立信不得不又交了2.06亿美元罚款。
很多读者会奇怪,爱立信是瑞典企业,又没有在美国行贿,为何被美国罚了82亿美元?
这就要说到“长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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