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中国内地房地产长期研究借鉴的老师,就是香港和新加坡。
香港和新加坡同为亚洲四小龙,在房地产问题上,却走了一条迥乎不同的路:新加坡往左,香港往右,前者搞预售制、限制住宅用地供应等,后者则搞“居者有其屋”、“有恒产者有恒心”。
时间回到上世纪50年代!那时的新加坡住房问题,跟现在香港差不多。50多人挤在一个二三层楼的商铺房里,或是住在临时搭建在肮脏下水道旁的棚屋里,居住环境十分恶劣。
一次,李光耀在经过一个正在发生骚乱的街面时,看到一个人从楼上跑下来艰难地把他的电单车搬到楼上去。
这时,李光耀深深认识到:“我深信,如果每个家庭有自己的住房,国家将会更加稳定。”
为了让老百姓有房住,新加坡从1964年开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鼓励中等收入和低收入阶层购买建屋发展局兴建的组屋,建立起与多数发达国家以公共租赁或房租补贴为主截然不同的住房保障制度。
新加坡的住房体系以组屋为主,商品房为辅。
组屋很便宜,由政府主导,属于公共属性,专门面向普通居民,人人都住得起;
而商品房面向市场,专门服务于有钱人,价格很高,而且爱涨多少涨多少。
经过了50年,香港模式和新加坡模式高下已判:
现在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新加坡的人均居住面积为30平方米,是深圳的两倍!
截至2016年,高达82%的新加坡公民,居住在组屋里,实现了高达91%自有住房率,远超香港的50%自住率!
两种模式,孰优孰略,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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