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们最先落脚的地方是相隔不远的厦门,这里也成为当时很多电信诈骗分子的基地。
《凤凰周刊》曾报道,2003年,台湾地区警方破过一个跨越两岸,涉案金额达11亿新台币的诈骗团伙案件。
只是该案被骗的3000多人几乎都是台湾人,诈骗集团首脑是从厦门用手机指挥,马仔们在台湾地区实施诈骗。
选中大陆当基地,是因为两岸当时尚无司法互助协议,不用担心被台湾地区警方打击。
即便被大陆警方发现,也往往由于作案地是台湾地区,这些人大多是被驱逐出境。
正因如此,有恃无恐的台湾地区电信诈骗团伙开始以大陆为基地,疯狂进行诈骗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业务”红火,台湾地区骗子也招募了不少大陆“马仔”,从而种下了后来殃及全国的电信诈骗“火种”。
面对越来越猖獗的电信诈骗,大陆警方也对此高度警惕,加大了对其打击力度。
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让台湾地区的电信诈骗团伙待不下去,从大陆转移到东南亚、非洲、美洲等一些治安松弛的国家。
只是这些台湾地区的骗子是走了,可他们栽下的“罪恶之花”却在大陆不断滋生、蔓延。
即便这些台湾地区的骗子将基地撤出大陆,可他们并没放弃“大陆市场”,依旧与各种诈骗团伙勾结,利用手机和互联网布下一个又一个骗局。
几十年时间,台湾地区本地深受其害,老百姓对这些电信骗子深恶痛绝,将其称为“地表最邪恶企业”。
没错,这些骗子已经完全是企业化、规模化运作。
电信诈骗团伙一般都是以“公司”名义运作,人员从几十人到上百人不等。表面如同一家电话呼叫公司,实行严格专业的管理。
建设这样一家诈骗“公司”的成本并不高,只需有个能通网的“机房”,招募点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即可,成本大约在30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68万)。
这点成本,只需成功骗了一个人,就能立即收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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