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年金制度方面,主要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国家通过政策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性的年金计划。为了支持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国家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实施递延纳税政策。2017年,人社部、财政部共同修订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推动更多企业和职工参与企业年金。从实施效果来看,企业年金制度运行平稳,体现了国家鼓励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的这一政策导向。2021年末,全国企业年金基金积累的规模已经达到了2.64万亿元。此外,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制度也已经建立,并且在不断规范发展。
第三,在个人养老金方面,主要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参与,支持参保人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丰富个人养老金的资金储备。这次出台的个人养老金政策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障意识,引导人们及早地谋划和为未来的老年生活做更加充足的准备。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尽早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让参加人看得懂、会操作"
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涉及的部门多、环节也多,相关部委在制定政策过程中,特别注重操作的简便性和实效性。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为了方便参加人轻易熟悉政策、轻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参加的条件比较简单。我国已经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在制度层面已经实现了法定人群全覆盖。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0.3亿,其中在职人员不论是什么样的就业形态,即不论是单位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都不受影响。
二是参与的方式比较灵活。在参与程度上,参加人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
三是开户比较简便。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
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参加人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把这两个账户都开了。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开户方式和开户银行。
四是投资比较便捷。参加人可以根据不同偏好,自主选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还可以短期中期长期的组合,这些操作都可以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和机构。
五是领取方式比较灵活。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领取。
聂明隽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和有关部门将尽快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和其他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操作规程和参与标准,不仅让参加人看得懂、会操作,也让市场机构更加充分了解规则,积极参加。同时,精心组织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总结经验以后再逐步展开。
"1.2万元缴费上限"体现增量改革
可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
另外,针对个人养老金每年1.2万元的缴费上限,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大家可能比较关心上限怎么确定的,他也作个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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