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一年后(2019年8月),李建平被双开。内蒙古纪委监委称他“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
当时的通报中还提到,李建平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指使下属国有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
此外,他还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肆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多次到境外赌博等。
“巨贪”
让人更为瞠目的是,李建平涉案30亿余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披露说,在经开区工作期间,李建平敛财“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
7月6日,在中国检察网上,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份行贿罪起诉书透露,东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进东累计向李建平行贿高达5.778亿元。
李建平还曾经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目的就是侵吞国有资产。当时,为了扰乱监管视线,李建平以两个酒店服务员和一个社会人员的名义,注册成立公司。
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第一名董事长、第二名总经理、第三名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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