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在深圳特区诞生,法院正式宣告债务人呼某破产成立。
这意味着她欠下的140多万债务,可以不用还了。
看到通知书的一刻,呼某热泪盈眶:“感谢个人破产条例,让我有机会‘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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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呼某到底是怎么破产的?她为什么可以不用还钱?
她原本在商场经营一家培训机构,后来商场倒闭,导致她的培训机构跟着关门,负债480多万。
这些债务包括工商银行贷款225多万、平安银行借款50万、信用卡借款30多万、朋友借款90多万、经营贷50万等等。
为了还债,她卖掉了唯一的住房,得到260万房款。在这之后她继续东拼西凑,最后还了300多万,剩下140万还不动了。
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落地,成为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
呼某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
法院查明情况后,发现呼某早在8年前就离婚,独自抚养女儿,目前打工收入每月5000元,不足以偿还140万债务。
情况属实,符合个人破产清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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