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历史,个人所得税改革自2019年起全面实施,主要是将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税率计税。
当时的社会反弹很大,因此做了一些调整。
其中,有关年终奖就是争议很大的一块。
具体而言,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当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纳税人可以在年终奖单独纳税和并入当年综合纳税之间“二选一”。
这意味着,过去几年,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不合并”,从而合规的避税。
然而,这样的好事即将结束!
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只有一种纳税方式,即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简单说,就是以后年终奖必须打包算入你全年所有收入所得,并“享受”累进制下可能的更高税率。
显而易见,用了2022年1月的新规,年终奖部分所交的个人所得税比以往高了。
这样的小资产家庭还能有多少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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