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否定人家的全部,这些机构也确有其了不起之处。
但是必须看到他们的光辉背后也有很多阴暗和龌龊,起码在猎取我们的基因资源方面是劣迹斑斑,所以这些机构并不值得我们那般推崇。
不要因为拿到哈佛的录取或者奖学金就感觉多么了不起了,一来就什么哈佛女孩了。
哈佛出来的有精英,也有混蛋啊!
三、争夺国际话语权问题。
既要有宏观的考虑,也不要放过像知情同意权这样似乎微观或细枝末节的问题。
正是在许多这样的具体的问题上,美西方一些机构更能暴露他们虚伪的嘴脸。
而在这样的问题上,我们就要以事实为根据,用国际公认的准则据理力争,还是能够痛击某些人的要害的。
四、对专利和所谓知识产权要有分析。
哈佛等机构在中国还有其他发展中国家广泛猎取基因资源,除了可能的生物武器的考量,还是瞄准了形成专利药物之后的巨大利润。
比如抗艾滋病药物,利润空间有多大?
一位知情人告诉我,“如果一单位药的生产成本是3块钱,他们的卖价会达到300元。”
所以国际上有很激烈的批评,矛头直指那些制药公司,说它“贪婪杀人”。
艾滋病有这个问题,其他疾病,尤其像新冠疫情这样的罕见疫病,都有这样的问题。
在巨额利润的背后,还有一个被很多人忽视的问题。那就是,不少抗病毒药物的基础研究,最初是由公共资金资助的,之后才开发成抗病毒药物。
包括NIH,它的资金属于公共资金,所谓纳税人的钱。
它投给了很多基础研究项目,像前边提到的基因组学一个项目的资金达到6530万美元。
可是这些基础研究形成专利以后,利润全部归了企业。
投入基础研究的公共资金数以亿计。但是这些公共资金赞助的基础研究后来,怎么就成了私营公司的专利,很少有人去探寻究竟。
很多人认为,制药企业对研发抗病毒药物还是有很大投入的,所以理当获利。
但是,它们的利润是否应当有个边界,或者底线?人命关天,利润是否应当向人的健康权,或者说向人权,做一些让步?公共资金的投入对研究所做的贡献应当怎么算?这都是我们应当不断叩问的问题。
五、对资本的力量,必须有所警惕。
我在调查哈佛项目之前,接触过很多科研工作者,地质学家,植物学家,古生物学家,古人类学家,土壤学家,气象学家,地理学家,水利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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