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柜子爱马仕丝巾,单条三四千元;名牌包40多个,最贵的40多万;专门买套藏匿赃款的房子,自己最大的快乐就是穿上奢侈品,对着镜子欣赏……
上述场景的主人公,正是青海银行原行长、正厅级女干部王丽,此前因涉嫌5宗罪被公诉。
无党性、无信仰、肆无忌惮聚钱敛财的她,是如何在生活上自我放纵的?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了深度揭露。
王丽出生于1962年12月,河北河间市人,42岁即升任西宁市商业银行(后改称青海银行)行长,后兼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2018年7月卸任。算下来,她担任银行行长达12年之久。
2019年9月,时任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巡视员的王丽落马。2020年2月,被开除党籍、公职,6月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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