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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后被揪出四个“金融虎”,死刑、无期

多说一句。

2019年5月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主动投案。刘士余曾在央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地方任职。

2019年10月,刘士余被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刘士余“违规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统工作和提拔职务,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

3天内两个“金融虎”领刑:死刑和无期!

上述被移送司法的四个“金融虎”中,赖小民是第一个获刑的“老虎”,紧接着就是今天被判无期的胡怀邦。

1月5日,在天津二中院,赖小民因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被判死刑!

法院认为,赖小民“在犯罪活动中,利用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职权,违规决定公司重大项目,越级插手具体项目,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在赖小民领刑次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通报讨论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一审判决,以案为鉴、反思剖析,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华融公司赖小民案件是金融领域发生的一起触目惊心的腐败大案,贪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