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甚至质疑警员为何不记录两人跌倒的经过,称“追捕过程应该有记录,可以构成袭警、抗拒或故意阻碍警方执行职务,为什么都没有记录?”而当警员讲出某些细节时,何又质问警员“为什么开始不讲?”而被告在法庭裁定控罪表证成立后不作供,何便裁定警员的证供“不可靠”。而控方未能举证被告有意图利用工具犯案,故裁定被告的两项控罪不成立。
而在此前,何俊尧歪判的案件中最著名的是对“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三名成员2019年在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的案件,何俊尧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仅罚款1000元港币,更声称其未来必定是“社会栋梁”,叫嚣他们应留“有用之躯”。类似案件,还有很多,何俊尧这哪里是法官,这完全是教唆犯!
国安法颁布后,香港的法官虽整体有所收敛,但一部人仍在干着“乱港”的坏事,依然在乱来。
据媒体报道,香港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琼三月在脸书上转发香港警员隐私资料,违反去年法庭颁布的临时禁制令。作为区议会的主席,明明知道这是在犯法,她却知法犯法,然而最后却只获法院的轻判,监禁不到一个月,缓刑一年。很显然,这个判断依然是在纵容,这种状态显然不是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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