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2007年底阿里巴巴集团旗下B2B业务在香港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外部投资者雅虎和软银分别占有阿里巴巴集团39%、29.3%的股份,马云等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只有31.7%的股份。
也就是说,当时的支付宝,大半属于两大外资巨头。2009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支付宝被转走了。
一次是在2009年6月,支付宝70%的股权被以1.67亿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者由马云和谢世煌(阿里巴巴创始人之一)全权控制,两人持股分别为80%、20%。
另一次是在2010年8月,支付宝剩下的30%股权也被转移,成交价为1.65亿元,接手方仍是浙江阿里。至此,马云和谢世煌控股的浙江阿里,在付出3.32亿元的转让价格后,将支付宝变成了其旗下的一个子公司。
这时的支付宝,已经完全脱离了阿里巴巴集团。准确来说,是脱离了雅虎、软银两大外资。自家估值50亿美元、市占率50%的支付宝,被以3.32亿人民币转让,换谁也受不了。
所以,2011年5月,雅虎跳出来,发布了一纸公告:马云未获得阿里集团董事会的授权许可,擅自将支付宝转移至其名下公司。雅虎对此毫不知情。
一纸公告激起千层浪,马云拆分支付宝一事的讨论,愈演愈烈,甚至引起了中美两国政府的交流。
直到2011年7月,马云、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约定支付宝在上市时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一次性现金回报,金额为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并且不低于20亿美元,不高于60亿美元。
这件事才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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