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决,中方早已郑重声明该裁决无效,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中方上述立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对于海洋划界争议,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排除了强制争端解决程序。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必须以当事国同意为基础。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不顾中方反对,强行管辖国家未予同意的事项,严重违背主权原则和国家同意原则。仲裁庭成立缺乏合法性,组成缺乏公正性,对案件审理缺乏管辖权;其“裁决”政治偏向露骨,法律适用牵强附会,事实认定漏洞百出,挑战国际法基本准则,损害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荷兰知名国际法学家兹瓦特教授称,“仲裁庭的裁决在东亚必将被视为‘毒树之果’,无法得到认可和支持”。
◆中国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得到国际社会普遍理解,有近120个国家表示支持。
◆美国不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基于维护其海洋霸权利益的考虑,最大限度地维护其海洋霸权地位。
◆《南华早报》今年7月28日以“是美国正在南海搅局”为题刊文认为,美并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没有资格却自认为可以妄评他国之间的争议,这难道不奇怪吗?蓬佩奥劫持有关争议以推进其自身意图的居心昭然若揭。
25.蓬佩奥:中国导致全球海上贸易的安全性降低。
错!
◆恰恰相反,中国为保障全球海上贸易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始终坚持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中国长期致力于参与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和人道主义行动,推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全面参与联合国框架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落实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
◆中国始终以实际行动维护国际海运安全。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中国派遣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常态化反恐、反海盗护航行动,迄已派出了35批护航编队,为6800多艘商船提供护航,其中一半以上是外国商船和国际组织船只。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安全、高效的护航行动,赢得了世界各国商船的信赖和认可,越来越多的外国商船主动寻求中国海军护航。巴拿马籍“圣箭”号商船船长维尔吉利奥向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发来的邮件中写道:“衷心感谢你们为我船提供的护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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