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司马君的意思是,韩红基金会在2019年8月之前并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但是却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捐款,这是违法的。
首先,《慈善法》是2016年9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同样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2016年9月1日之前,所谓的“违法募捐”这一举报并不能成立。
那之后呢?
从2016年9月1日法律颁布,到2019年8月拿到公开募捐资格,这段期间内韩红基金会确实是没有资格进行公开募捐的。
但这就意味着司马君的这条举报成立了吗?非也。
或许是司马君看到《慈善法》第二十二条之后就兴奋的昏了头,慌不迭地的就写好了举报交了上去,他“粗心的”漏掉了最重要的另一条法律。
慈善法第二十八条:
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
事实上就是:韩红的公开募捐都是定向捐赠啊!
2024-04-30 09: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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