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打好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同时,2018年起正式实施《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引入‘生态补偿’理念,通过奖优罚劣保护水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区的积极性,倒逼罗湖区加强水污染治理。通过一系列措施,2018年全市达到并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40%,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5%,较2014年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下降40个百分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甄明泽说。
水污染治理方面,天津与河北省建立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河北省、天津市各出资3亿元
用于引滦入津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一系列工程,引滦入津水质状况稳步改善,2个跨界断面黎河桥和沙河桥水质类别均从2016年的Ⅳ类上升为2018年的Ⅱ类。
据了解,2014年至2018年,京津冀三地每年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三地环保部门深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排查、处置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共同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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