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底,北京将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补偿将全过程公开,对于棚改的百姓尽可能实行就地安置。
2017年四环内棚户区全部改造
去年,北京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将中心城区平房院落修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城中村边角地整治和城乡接合部改造4类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昨天下发的意见中,对于棚改的覆盖范围也做出明确界定。棚改包括城市棚户区项目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其中,城市棚户区项目包括:平房区院落修缮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城中村边角地整治项目、新增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此次北京市提出,到2017年底,要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使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棚户区改造禁止强拆强迁
意见提出,要对棚户区改造加大供地支持,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对未完成棚户区改造供地任务的区县,原则上不予安排商品住房建设用地。
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和补偿是最受关注的。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在充分征求改造范围内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单位编制好征收补偿方案。做到“对象公开、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金平衡方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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