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国民党永丰银行及台银帐户逾9亿元(新台币,下同)资金遭“党产会”冻结,上月国民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裁定,“党产会”处分不合法;国民党无法发出薪资将受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裁处,属于紧急情况,裁定行政诉讼确定前,“党产会”冻结国民党银行帐户的行政处分均停止执行。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党产会”召开临时委员会,决议分别对中国国民党、永丰商业银行及台湾银行做成暂停提取汇出及办理支票清偿提存的行政处分。
“党产会”:再祭两项处分,并提出抗告
“党产会”主任委员顾立雄在临时会议结束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法院裁定提到,永丰银是私人营利事业,没有公权力可对存款提款用途认定是否履行法律义务;“党产会”决议做出行政处分,国民党如果要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动用账户,不用再交由永丰银认定,请国民党直接向“党产会”请求认定并申请许可。如果国民党不符合“党产会”认定要求,依规定可申请复查,如果再对复查决定不服,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不用先提诉愿。
他表示,就国民党曾开出的金额分别为新台币5200万元的9张支票,“党产会”决议再做出另一项行政处分,如果国民党向台银兑领,台银就要清偿提存,如果向永丰银兑领,永丰银就要办理清偿提存。不过据他了解,现金应该放在台银户头,因此台银应该是清偿提存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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