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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碧海蓝天留给子孙后代--广西海洋环境保护纪实

“有了《条例》,执法有依据,我们联合沿海三市六部门在合浦县海域及铁山港海域、大风江海域、茅尾海海域查处非法采砂等案件50多起,渔民拍手叫好。”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负责执法的同志说。

据悉,借助于《条例》的实施,广西依法查处无证用海、未批先建、超面积围填、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违法行为;打击海洋养殖非法占海、霸海行为;清理整治海岸私搭乱建行为;打击砍伐红树林、非法捕捞捕鸟、海洋倾废、重点排污口排污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常态。

自治区海洋局提供的材料表明,这些年,广西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

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沿海城市绩效考评范畴,促进近岸海域污染的有效治理。

积极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海洋部门与环保部门签订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实现了重点海域资源、环境监测、海洋灾害和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海洋部门与环保、水产畜牧、海事等部门沟通协调,初步实现了监测数据共享、巡查执法衔接和应急事故处置合作与联动。

深入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