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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身亡车主被判 车主借车给醉酒朋友获刑

  法院同时认为,陈某既是货车驾驶人又是货车车主,货车仅挂靠在被告某运输公司名下,某运输公司对本次事故发生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各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的紧密程度及原因力大小,综合案情权衡考量,酌定陈某对黄某的伤亡后果担责30%,袁某担责10%,黄某自行担责60%。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最终,车主袁某被判赔黄某家属5。8万余元。而根据袁某与保险公司的约定,袁某有过错的,保险公司也不赔车损。

  将车辆出借给他人驾驶,一旦发生车祸,出借车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是车主们关心的问题,也是审理这类案件中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