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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存明显错误却通过审核
经查询,此次换卡操作是在昌平区北七家镇联通营业厅完成的,而两次解挂则通过联通客服电话完成。
7月28日,王翔在该营业厅了解到,事发当天下午1点05分,有人持写有其名字的临时身份证、常驻人口登记卡,及一张印有公安机关公章的临时身份证办理证明,到该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换卡业务。
记者在该营业厅出具的综合业务登记单照片上发现,此次业务办理的客户名称一栏确为王翔的名字,身份证号也与他本人的一致。办理信息一栏中注明,“您已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名称:身份证)办理换卡业务,原卡已作废。”而在业务须知一栏中写明,“客户信息已通过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库核查”、“本人承诺此次换卡用户号码为我本人号码。本人承诺愿意承担因冒充他人办理本号码换卡业务所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然而,王翔在营业厅留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上却发现,不法分子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显是伪造的,“照片根本不是我本人”。临时身份证上的有效期竟然为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根据相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假证)上面的有效期是3个月零10天,这么明显的错误工作人员都没有发现。”此外,所谓加盖了公安机关公章的临时身份证办理证明上,也没有注明身份证号,“真实信息在开卡时候在运营商这边都有预留,他们怎么就没有发现呢,简直是太不负责任了。”
王先生及其家人表示,他们向该联通运营商反映此事后,获得的答复居然是所有操作均合规。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与昌平北七家联通营业厅取得联系,但尚未获得任何答复。目前,北京东城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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