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要闻 > 正文

鱼鹰列为非法渔具 放鹰成表演项目

  【鱼鹰列为非法渔具 放鹰成表演项目】禁渔期间:捕鱼喂鱼鹰被处罚

  金堂清江镇新水碾村。3月初,正值禁渔期,唐维俊到青白江上撒了一网,想给4只鱼鹰弄些鱼虾吃。正撞见巡查的金堂县渔业执法人员,虽然互相认识,执法人员还是给他开了罚单。金堂县农业局的易大队长反复告诉老唐,2月1日~4月30日是禁渔期,不能捕鱼;按照渔业法,鱼鹰是非法渔具,不经过特别批准,全年都不得在江里河里捕鱼。

  鱼鹰捕鱼的技艺是村里的老传统,从十几岁起,唐维俊就开始跟着父亲下河捕鱼,鱼鹰就是他们的左膀右臂、合作伙伴。“家里都是干这个的,我是十几岁就学会了,我老汉儿当过兵,二十几岁学会的放鱼鹰。”唐维俊说。每个鱼鹰都跟家人一样起了名字,“这个叫‘黑黑’,这个叫‘灰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