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朝受审
中新网昆明8月18日电(王艳龙)18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涉嫌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王天朝利用职务便利,十年间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632.221861万元、美元8万元。
王天朝 资料图
王天朝,男,汉族,1957年9月生,在职博士,中共党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其曾历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省原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2014年7月底,拟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2014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5年3月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贿赂的款物共计人民币11632.221861万元、美元8万元。其中,包括云南某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徐某某送的昆华苑房产100套,和张某某先后7次送的8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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