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赴美留学未成年人中,包括3名中学生和1名小学生,最小的小袁留学时才9岁。他们交纳赴美费用10万、33万元不等,报名参加该校组织的赴美留学项目。原以为孩子们生活得很好,但部分家长出国看望时才发现,学校宣称的“学习基地”事实上只是当地的住宅房屋,小袁与其他十几人共同居住,住宿条件恶劣。
而学校每天提供的伙食标准低,牛奶限量,“有时一天连个鸡蛋也吃不上”,无法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随后,小袁等人提前返回国内。
四名原告认为,自身利益受损,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合同解除,并由该校返还相关费用。庭审中,四名孩子当庭讲述自身经历,回答多是“不好吃”、“吃不饱”。
树人瑞贝学校辩称,学生和美国CCS学校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树人瑞贝学校只负责在美期间的住宿、交通、吃饭等,并不负责教育,法院应追加CCS学校为被告;小袁要求退费无依据;其中途退学是家长的过错导致,与学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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