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坑威胁水源 用村民健康买单?】官方回应
先排净污水再追责
店子镇宣传办负责人刘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坑所在地原本属于张侯村的集体用地,一直都不属于耕地。1983年,张侯村在大坑的原址建起了一个窑厂,就地取土制砖。但因为效益不佳,张侯村将窑厂承包给个人经营。但因为该深坑的形成和污染物的排放问题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具体的管理责任归属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暂时先终止了张侯村与承包人的承包合同,对该深坑的污染进行治理。
刘斌承认,两年前店子镇政府就已经接到了村民举报,得知有人往张侯村窑厂排放工业废水,并有消息称没挂车牌的大车将工业废水排放进店子镇的大坑。店子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蹲点调查,初步了解到污水来源并不属于店子镇。当时镇政府已经告知张侯村窑厂的负责人,停止往窑厂旧址内排放工业废水,但是镇政府当时未意识到所排放污水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治理。当记者询问该处土地承包人的具体情况时,刘斌称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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