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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被判 判处拘役4个月

  “2016年3月17日,王某某等42名员工到南昌市西湖区劳动监察局投诉江西千果百菜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312869元。”根据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的指控显示,南昌市西湖区劳动监察局分别于2016年3月17日、3月24日两次电话通知刘某到劳动部门接受调查,刘某均未按指定的时间到达接受调查。这期间,刘某指示公司会计支付了员工的部分工资。

  2016年3月31日,南昌市西湖区劳动监察局在“百果千菜”桃花西路店、恒茂华城店、玉河明珠店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在4月6日前立即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期限届满后,刘某仍未付清员工工资。

  2016年4月15日,南昌市西湖区劳动监察局再次电话通知刘某到劳动部门接受调查,刘某仍未按指定的时间到达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