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杀夫获刑
不堪家暴折磨,她最终选择了对丈夫痛下杀手。7月21日,乐山中院在沐川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家暴致人死亡案,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悉,这也是《反家暴法》实施后乐山首例因家暴致人死亡案件。
据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8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杨某同其丈夫甘某(被害人,殁年41岁)及亲戚一道为甘某父亲庆生后,约22时许,甘某认为妻子杨某有情绪,遂辱骂杨某。杨某被其辱骂后,回想之前多次遭到丈夫甘某辱骂,遂产生报复之念。
随后,杨某从厨房里拿一根木棒对甘某头部猛击,将其打倒在地,之后又持木棒朝甘某头部猛击数次。当天约23时许,杨某主动打电话给该村村主任周某,称其将丈夫甘某打死了,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控制。甘某经村民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甘某家人对杨某进行了谅解,当地上百名村名写了一封联名信,请求法院对杨某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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