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救护车从5月1日起不再收取返程“空驶费”,所有计价里程按照实际载客里程计算,打表3公里以内收取50元,没有计价器不得收费。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卫计委以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北京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从5月1号开始,北京救护车计价里程按照实际载客里程计算,以计价器显示里程为准,无计价器的救护车辆不得收取救护车使用费。在具体价格方面,3公里以内收取50元,3公里以上的,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这样来看,价格不统一、计费问题多的院前急救价格行为将进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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