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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女教师获赔50万 双方达成和解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等人8月23日下午两点多来到了患癌去世女教师刘伶利的家中,向刘伶利的父母道歉。

  随后,校方与刘伶利老师家属对补偿问题具体商谈,双方达成和解,并现场签署了《和解协议书》。

陈伶利的父亲在签赔偿协议。网络图片

  《和解协议书》中包括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向刘伶利家属已经补发的工资57600元,丧葬抚恤金14400元;补偿所有医疗费40万元、亲属救助金6万元、抚慰金4万元,以上三项共计50万元将于签约2日内付清。

  生前想捐眼角膜

  刘伶利在查出癌症后,因为在北京治疗没有及时交上假条,被工作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开除。尽管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兰州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校方开除决定无效,但学校回应“不知是癌,没有补假”,迟迟没有履行判决。8月14日,女教师刘伶利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离开人世。

  刘淑琴说,刘伶利在去世之前还有两个愿望:一是不要抢救,不要插着管子离开这个世界;二是要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希望能帮助别人。

  “我想把我身上的器官、血都捐给别人,可是我有病,我怕别人嫌我身上的其他地方不干净,那我就捐献我的眼角膜吧。”回忆起女儿临终前的这句话,刘淑琴刚刚擦干的眼泪又不听话地流了下来。

  但最后眼角膜还是没有捐献成功,“刘伶利走得太急了,没来得及,我到现在都觉得,没帮助女儿完成这个最后的愿望特别遗憾。”

  8月14日,刘伶利在医院去世。按照当地的习俗,没有结婚的死者不能正常下葬,骨灰也必须要马上撒掉,不能保存。

  当日,兰州市青白石乡一个吊桥上,两位刚刚经历丧女之痛的老人站在桥上,把自己女儿刚刚火化后的骨灰,撒入桥下的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