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要闻 > 正文

干部殴打暗访员 为何免于刑事处罚?

  【干部殴打暗访员 为何免于刑事处罚?】孝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作为国家干部公车私用被纪委工作人员蔡某发现后,拒不配合调查,还殴打身为纪委暗访组人员的蔡某,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此外,周某的行为已取得被害人蔡某的谅解,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