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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服务跟上,让残疾人享受法定权利

评残不便,能不能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带领残疾人前往?畏惧“标签”,能否多做些上门解释工作?残疾人“家门口”的村(居)委会,可以成为未持证残疾人的发现者、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者、支持资源的对接者、权益维护的第三方监督者。

全国数十万个村和社区,是广大残疾人日常生活的空间,也是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的第一站。为了全国8500多万残疾人,村(居)委会可以做的关键小事还有很多。

村(社区)里哪些地方还没有坡道?残障学龄儿童在普校随班就读和特校之间该如何选择?中途致残残疾人重建生活,从哪里获取新知识和支持资源?购买辅具前,能否先在家门口试配?

还有一些残障朋友呼吁,将适合残疾人的文体活动下沉到村(社区),建强日间托养、社区康复和就业帮扶等功能,甚至设立残疾人委员岗位领导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让最懂残友生活特殊困难的人服务更多残友。

如今,法律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抓手”,用“家门口”的便利,尽可能减少残障朋友的不便。

法律落地,重在执行。新的一年,人们期待“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地方因地制宜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创新,把温暖和便利送到残疾人的“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