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出现了一系列利用AI技术“复活”已故明星的视频,其中包括李玟、高以翔、乔任梁等知名艺人。
这些视频通过数字技术还原了明星们生前的形象与声音,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然而,在怀念与感慨的同时,这种“复活”行为是否涉及侵权,以及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的张凌寒教授表示,对于死者人格权益的保护,包括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民法典已有相关规定。
然而,AI技术的发展为这些传统法律规定带来了新的挑战。在AI技术下“复活”已故明星,如果没有取得死者近亲属的同意,便构成侵权行为。
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也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在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时,应提示用户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取得死者家属的知情同意往往难以实现,这使得AI“复活”行为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为侵权行为。
此外,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治理虽然已有一定成果,但仍存在法律上的不足。大部分相关法规以部门规章为主,效力位阶较低,且缺乏统筹协调的机制和视角。
面对AI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何让规范和监管跟上甚至走在前面,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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