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5日美国国会众议院“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提出法案到3月11日通过众议院投票,仅仅只用了5天的时间。
从两次投票的数据来看,一次是50:0,一次是352:65,都是以绝对优势通过的,这说明美国两党在这件事上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毫无疑问的是,该法案必会在参议院高票获得通过。再加上拜登已经公开发表声明了,一旦提案获得国会通过,那么他就会签署。
从目前的“美国速度”来看,估计在很短的时间内,美国将完成“合法”抢劫TikTok的法律程序。
我相信,如果让美国人民来投票决定,那么这个法案绝对不会获得通过。但是,有用吗?这就是所谓的西式“民主”?
那么,等待TikTok的命运什么呢?
关于这个问题,网络上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字节跳动公司出售TikTok;
从商业角度上来说,这个并无太大的问题。
比如,我拥有3个公众号,中国、美国和欧洲各一个,现在美国人给我一个选择:要么你把在美国运营的这个公众号卖给我,要么我就封了你。
从我的角度来说,肯定会选择将那个公众号卖给美国了,毕竟与封号相比,至少我还能赚到一笔钱。
第二,字节跳动选择硬刚,退出美国市场。
如果我在压力之下被迫将在美国运营的公众号卖给了美国人,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但是,这并非是毫无后果的,因为我们不仅仅在美国有一个公众号,我在欧洲也有一个公众号。
欧洲人看美国人可以这么做,那我为什么也不这么做呢?
字节跳动是一个全球性的公司,TikTok不仅仅在美国、欧洲拥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在其它地区和国家也有非常强大的影响力,如果它们都效仿美国的做法,那么要不了多久,TikTok就会失去全球的控制权。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TikTok选择硬刚也是有道理的。
上面这个只是从字节跳动公司的角度来分析的。
那么,从中国国家利益的角度来分析呢?
从中国国家利益的角度来分析,字节跳动公司必须要选择硬刚,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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