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杨某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孩子的录取通知书,于是询问刘某,刘某欺骗杨某称其孩子已被录取,但还需要缴纳某体育学院大一的学费,杨某遂向刘某转账1.1万元。
刘某后续给杨某寄了一份某体育学院补充入学行程安排、补录申请表和补充入学说明书让其填写,称其孩子可以被某体育学院录取了。但直到杨某报案,都未能收到录取通知书。
对于其他被害人,刘某采取的也是类似的诈骗方式,最终骗取9名高考学生家长共计8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刘某向被害人所声称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被害人子女进入国内或国外高校就读的办事能力系其虚构,各被害人因对刘某所虚构的办事能力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钱款,刘某也并未将钱款用于被害人所托事项。
刘某在明知其受托事项无法办理的情况下,面对被害人长时间、多次的质疑、追问和催要钱款,仍编造种种借口予以拖延,在案发前拒不退还相关款项,足见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一审法院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刘某不服,提出上诉,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提醒:警惕志愿填报“套路”骗局
正值高考报志愿期间,警方提醒警惕4种骗局:
①提前查分骗局。查询分数请认准官方网站,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
2024-12-18 17: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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