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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的一妻多夫制,有三条奇特的规定

同时,这一制度也解决了相当一部分男性娶不到老婆的社会问题。在这样的制度下,爱情从来不是他们考虑的第一要素,甚至可以说是无关紧要的要素。对于这群结合的男女们来说,能够填饱肚子,才是第一位的。

这三条规定分别是:娶同一个女人的男人们必须是亲兄弟;一个女人最多只能嫁给五个男人;作为唯一的妻子,这个女人必须给每个男人生一个孩子。简而言之,也就是说一个女人只能嫁给最多五个互为亲兄弟的男人,还得给他们分别生孩子。这样看来,这个女人的角色比起中国一夫多妻制中唯一的丈夫这个角色来说权力微小并且身份低微。

同时,嫁给亲兄弟这件事在中国古代看来也是有违伦理道德的,但和我们文化有差异的尼泊尔并不这样认为。在这一制度实行之后,初期的确有所成效,人们面临饿死的风险有所降低,但其对于真正改善一个家庭的生存状况的效果十分微小。这一制度的一些弊病也显现了出来,在一妻多夫的家庭中,一些丈夫认为有了别的男人来帮助自己分担责任,那么自己就可以偷点懒,不用再拼命。

其次在这一制度下,女性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提高。当一个女人嫁给了丈夫们之后,她的自由就得到了隐形的限制。在一妻多夫的制度下我们知道,女方需要给每一个男方都生一个孩子,自然而然地,女性就沦为了生育孩子的工具。她们还背负着独自带多个孩子的重任。

在这样的制度下生活的女性自然是没有什么幸福可言的,尤其是迫于经济上的压力,导致一些女性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早早地被圈进婚配的制度当中。她们在懵懂无知的年纪就初经人事,还要背负起养儿育女、伺候丈夫的重担。这一制度仍然在尼泊尔进行着,为了生存下去,人们没有别的道路可走,只好选择这条在外人看来匪夷所思,自己也有苦说不出的路。